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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2-8-31 11:18:56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濮开小校文〔20218 

 

濮阳市开德小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市委、教育局党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检查考核制度。

一、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安排一次。

二、检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党支部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情况;

(二)党支部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分管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三)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宣传纪律情况;

(四)完成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情况。

三、检查考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二)座谈或个别访谈;

(三)实地考察或抽查;

(四)查阅有关资料。

四、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反馈各党支部,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由党总支存档,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党总支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濮阳市开德小学

                2021年3月